各位同学: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19年9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及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请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学生工作组按此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研究生个人荣誉评审工作安排
1、评选条件
个人荣誉称号包含:竢实扬华奖章、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请见《管理办法》。
2、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在线下进行。按照《管理办法》,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见附件2),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根据项目分类表(见附件11)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见附件3)。
(2)民主评议。班级、校级学生组织、院级学生组织均应通过学生奖励评议小组民主评议推荐人选。民主评议后,班长和评议小组组长应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如实填写意见并签字确认;校级、院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明诚奖,由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指导老师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意见”栏签字确认。
其中,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明诚奖”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由相应学生组织民主评议推荐人选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总后推荐至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3)导师审核并明确推荐意见。导师审核学生申报获奖的支撑材料,查验其所列学术科研及荣誉清单情况是否属实、学术科研及论文成果是否符合我校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签字确认;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导师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4)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
(5)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注意:学院对于推荐的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应将其主要申请材料如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一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在各《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审批表》中明确评审意见,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6)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选名单。
“省级优秀毕业生”经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后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
二、研究生集体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安排
2018-2019学年研究生集体荣誉的评选工作请参照《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开展。按照《管理办法》,流程为:
1.班级提出申请。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见附件4),准备相应支撑材料。
2.导师代表推荐意见。邀请本学院两位导师代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3.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班级材料。各学院需审核《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集体荣誉审批表》及其附表所列材料(除《研究生班级工作记录薄》外,还可以包括相片、获奖证书等,文字材料要求黑白简装)。审核后,学生工作负责人应在“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意见”栏签字确认。
4.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推荐班级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组长在“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意见”栏签字确认,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三、其余事项
1.材料报送要求
学生申请材料:填写相应奖项的书面表格(均为A4双面打印)、提供支撑材料。优秀毕业生只附研究生阶段的奖励及科研论文情况。竢实扬华奖章只附研究生阶段所获奖励,发表文章及科研情况;其余优秀个人类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22日(即2018-2019学年)之间所获奖励,发表文章及科研情况。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报。(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需同时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省优毕业生登记表》)。
2.注意事项
(1)请在开展评优工作前,组织全体研究生学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附件9)、《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并开展诚信教育。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西交校学生[2019]13号)第十八条规定,在评奖、评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学生工作组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