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同志于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深刻了解乡村振兴战略、理解党中央对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全局部署,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16时00分,硕士2020级第一党支部在九里校区0217教室,开展了“乡村振兴战略”专题学习。本次会议由支部内的周超同志进行主讲,支部全体党员参与本次会议。
周超同志从“前言背景”、“实施意义”、“实施原则”、“实施目标”、“实施路径”和“启示”六个部分进行汇报,系统地为我们阐述了党和政府为什么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标以及怎么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一系列问题。周超同志讲到,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仅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为此,我们必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该怎么做呢?周超同志补充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及农民的主体地位等原则,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遵循乡村振兴“三步走”的战略安排,通过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发展壮大农村产业、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繁荣发展乡村文化等途径,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农村建设,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征。在会议的最后阶段,周超同志通过引用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学生的寄语,号召了全体党组织成员踊跃投身农村基层建设,在乡村振兴的田野间,践行当代青年为决胜百年目标奉献的使命与担当。至此,本次党组织生活会活动圆满结束。